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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国药品监督员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1-20 生效日期: 1999-01-20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药管市[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药政处(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不断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能。药品监督员是做好药品监督工作的重要力量。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高水平、高素质的药品监督队伍,全面掌握全国药品监督员的状况,特对全国药品监督员现状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我司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情报处承办。本次报送采取指定的计算机程序登记汇总,以数据库形式上报。请将辖区内(省、市、县)已聘任,并且目前仍继续担任专职和兼职药品监督员的名单于3月20日前寄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情报处。

  二、具体上报办法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情报处将计算机程序软盘发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药政处(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药政处(局)负责将计算机程序中的登记软件转发(如没有办公用计算机,可将附件1、附件2印发)至辖区内的地(市)级药品监督部门,应用该登记软件对本辖区各县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将数据文件软盘上报至省级药品监督部门,进行数据文件汇总。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有计算机的用登记表登记汇总后,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药政处(局)进行计算机处理。全省汇总后通过电子信箱传递或将数据软盘邮寄至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情报处。全部调查资料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情报处汇总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联系人:王月  周杏茹
  联系电话:(010)68313344--0709(市场监督司)
  (010)67015191(中检所情报处)
  电子信箱地址:info@nicpbp.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天坛西里2号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情报处
  邮政编码:100050

附件:附件1  药品监督员登记表
  附件2  药品监督员登记表录入说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司
  1999年1月20日
  附件1  药品监督员登记表
  姓名  男女  民族  职务
  籍贯  党派  职称
  毕业学校  专业
  外语语种  程度  特长
  工作单位  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现任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类别
  历任情况
  时间  发聘书单位  级别  备注(专.兼职)
  简历
  备注
  附件2  药品监督员登记表录入说明
  一、登记表填表说明
  1.登记表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填写登记表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3.表中E--mail项为因特网的电子信箱地址,如未申请,可不填。
  4.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项必须填写正确。
  5.现任级别为单选项,需填报现任最高级别。
  6.类别不用填写。
  二、应用登记软件填表说明
  1.登记软件名称为JDScrath.exe及相关附加文件nicpbpJD.bmp。
  2.文件复制时,请将登记软件与附加文件一并复制。
  3.本登记程序适用于在Windows3.1和Windows95环境下运行。
  4.在启动本登记程序后,可进行数据录入和文件合并工作。
  5.具体操作按软件使用说明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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