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近年来,未成年人吸烟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局在反对未成年人吸烟的问题上态度十分坚决,并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做好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全行业各卷烟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卷烟零售商户,都要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警示牌,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烟草专卖局长(总经理)座谈会上,国家局再次强调要做好摆放'警示牌'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全国烟草专卖局长(总经理)座谈会议精神,从执行国家法律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做好摆放'警示牌'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宣传工作,特别要做好广大卷烟零售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
二、各级烟草专卖局要按照规定时间,做好'警示牌'的摆放工作,要把摆放'警示牌'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作为卷烟市场户籍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卷烟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和零售商户。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检查工作。
三、国家局将于四季度对部分省(区、市)摆放'警示牌'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的省级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