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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寮溪水库水门操作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01 生效日期: 2003-12-01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经授水字第09220215770号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  经济部  经授水字第09220215770号令  订定发布  全文9点

一、经济部为规范鹿寮溪水库(以下简称本水库)各水门启闭之标准、时间及方法,特订定本规定。

二、本水库位于台南县白河镇马稠后与嘉义县水上乡牛稠埔交界处之鹿寮溪上,由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靖糖厂(以下简称南靖厂)负责操作维护管理。

三、本水库主要设施及相关水门如下:

(一)大坝:中央钢筋混凝土及黏土心层滚压填筑土石坝,最大坝高三十公尺,坝长二七○.四公尺,坝顶标高七六公尺,防洪墙墙顶标高七六.六公尺。

(二)溢洪道:位于大坝左侧,自然溢流堰后接陡槽,溢流顶标高七二.五公尺,溢流顶宽三○公尺,陡槽长一五六公尺,设计排洪量一三五.四秒立方公尺。

(三)出水工:设于大坝左侧,包括进水口、操作井及出水管,井中设直径○.八公尺之电动油压升杆式闸阀前后各一组,设计流量六.六五五秒立方公尺。

四、出水工放水闸阀操作规定:

(一)闸阀平时全闭,于提供白河镇马稠后农业用水时或实施紧急放水时开启之。

(二)开启闸阀放农业用水时,先完全开启上游之前闸阀(预备制水阀),再分段、分次开启后闸阀调节放水,每段放水量不超过○.一四秒立方公尺,每调节一段应间歇十分钟以上。

(三)关闭闸阀时先关后闸阀再关前闸阀。

(四)放水前应少量放水示警,再逐渐增加开度放水,但紧急放水时,得立即通知后放水。

五、放水警报配合操作规定如下:

(一)开启闸阀放水前应先施放警报,并先少量放水示警,再视需要逐渐增加放水量。

(二)紧急放水之调整开度或增加放水量,不再广播或通报。

六、本水库出水工闸阀于现场电动操作。

七、本水库出水工闸阀于开启或关闭后,应将操作时间与开度记录于相关报表中。

八、本水库出水工闸阀及相关设施,应定期检查及维护,其维修或异常情形应详细记录。

九、本水库如遇紧急事故或异常状况,南靖厂得作必要之应变措施,事后并依程序陈报经济部水利署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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