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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龙泉山庄农业观光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2 生效日期: 2003-09-22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158号
沈阳龙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龙泉山庄农业观光园确定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为推动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1、门票价格每人次10元; 2、学生团体门票价格每人次5元; 3、1.3米以下儿童免费入园; 4、现役军人(持士兵证)、老年人(持老年证)、残疾人实行优惠票价,优惠幅度由你公司自行确定。
  请接到本批复后,到所在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届时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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