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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1年全国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7 生效日期: 2001-08-17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药监办[2001]3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
  全国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已于2001年5月17日(国药监办(2001)248号)
  发出。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9月18至20日,17日报到,21日离会。
  二、会议报到地点:北京会议中心(天安门招待所)。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路线图见附件1。北京市内交通费由会议支付。
  三、参会人员:各省(区、市)药监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杭州市、武汉市药监局各一位领导同志;国家局各司室、直属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
  四、凡已报送材料的单位均准备100份材料以供会上交流,交流方式为大会发言和书面发言。各单位所送材料的交流方式将另行电话通知。请于9月17日报到时将材料交会务组。其标准格式见附件2。
  五、请于9月10日前将参会代表报名回执(附件3)电传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综合室。
  传真电话:010-68311983
  联 系 人:冯俊钢、赵红、吴琼
  联系电话:010—68313344转0622
附件:1.会议地址路线示意图
        2.会议交流材料的标准格式
        3.参会代表报名回执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北京会议中心路线示意图
附件2会议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的标准格式
1、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
2、首页格式:
全国药监系统纪检监察
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X
全国药监系统纪检监察
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用黑体5号字置首页左上角;)
标题(用宋体加粗小二字)
单位(用仿宋加粗三号字)
时间(用仿宋加粗三号字)
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正文中标题(用仿宋加粗字)
附件3参 会 代 表 报 名 回 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订返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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