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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6 生效日期: 2003-10-16
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大地税发[2003]183号
各县市区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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