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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0 生效日期: 2003-10-20
发布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市政发[200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2]6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确保于2003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安置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接收安置范围。要按照辽政发[2002]61号文件规定,对退役士兵档案材料弄虚作假,档案中的《士兵登记表》、《入伍批准书》和《政审表》等主件不全,占用农业指标入伍或跨省、市异地入伍,无《非农入伍通知书》和《城镇士兵优待安置证》,以及在农村入伍后私自购买城镇户口的,均不纳入政府指令性计划安置范围,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有关优惠待遇。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城镇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资格。

  二、继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达指令性安置任务。本着全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等实际情况,对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市政府向有关部门下达指令性安置任务,实行计划安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驻辽中直、省直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必须克服困难,顾全大局,依法完成所承担的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少数单位接收确有困难,经市退伍安置办公室同意,可以经济补偿形式履行应承担的安置任务,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凡申请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部门和单位,应在安置任务下达1个月内主动到市退伍安置办公室缴纳有偿安置经费,标准为每少接收安置1名退役士兵缴纳4万元。该项资金纳入市退伍军人安置保障金专户统一管理。

  三、鼓励和提倡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全面予以扶持。退役士兵本人书面申请自谋职业的,经市安置办批准,可以从市退伍军人安置保障金中一次性领取有偿安置经费(义务兵1.5万元,转业士官2万元),政府不再负责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允许其配偶和子女按现行户籍管理政策在城镇落户并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在从事个体经营时,各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和安排场地摊位等,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3年内免收各种行政性收费;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其军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其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由镇(乡)、街道接收管理。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辽阳县、灯塔市要根据安置工作实际,在尽可能搞好计划安置的同时,努力搞好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要根据退役士兵扶持就业数量,合理安排当年本级财政预算,并通过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社会筹资等形式,确保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合理确定退役士兵的安置岗位。各接收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指令性安置任务,及时做好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岗位的调整计划,保证在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出安置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各接收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和无严重过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城镇安排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役士兵无论在何岗位工作,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等均与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的职工相同,不得将退役士兵安排到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

  五、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利用现有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免费为城镇退役士兵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各地公共职业服务机构要及时为求职登记的城镇退役士兵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退役士兵报考地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积极开发和使用农村退役士兵中的两用人才。各县(市)区要根据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和使用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要鼓励和扶持有技术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推荐介绍优秀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对在生产、生活、住房等方面确有困难的退役士兵,要适当给予照顾和扶助。

  七、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安置任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和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评先和双拥模范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各级安置部门要坚持依法安置,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其是的错误做法,对拒不接受安置任务或不按规定落实有偿安置资金的,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完成安置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确保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本通知由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分配表
  2.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计划表
二00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分配表
  接收单位          指标数   接收单位       指标数
  市委党校           1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1
  市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1    市供销社        3
  市劳动保障局职业培训学校   2    辽阳日报社       2
  市农经局动物防疫站      1    辽阳宾馆        1
  市林业局林科所        1    市商业银行       2
  市文化局文化艺术馆      1    辽化公司        90
  市文化局艺术剧院       1    庆阳化学工业公司    40
  市人防办通信站        1    中铁十九工程局     36
  市环保局环境监理处      1    辽阳汽车弹簧厂     10
  市总工会汤河职工疗养院    2    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15
  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      1    省参窝水库管理局    1
  市民政局           3    省汤河水库管理局    1
  市教育局           4    辽阳石油公司      2
  市司法局           4    省生物益康制药厂    3
  市广电中心          4    白塔区         15
  市财政局           1    文圣区         14
  市人事局           1    太子河区        16
  市房产局           15   宏伟区         16
  市城建局           27   辽阳瑞兴化工厂     2
  市粮食局           13   辽阳纸机厂       6
  市交通局(含市公路管理处和公路管理段各1人)26 辽阳一热电厂     5
                     辽阳二热电厂      5
  市商业局           4    辽无一厂        5
  市建委            3    辽阳美月啤酒厂     3
  市卫生局(含市中医药学校1人)11   辽阳碳素厂          5
                     辽阳轴承厂       5
  市城管执法局         1    辽阳鸿宇晶体器件厂   2
  市水利局           1    辽阳微电子公司     2
  合 计 439
  注:弓长岭地区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另行下达。
附件2: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计划表
  有偿安置单位  计划指标数(人) 有偿转移资金(万元)
  市财政                 85
  辽化公司      5          20
  白塔区       2          8
  文圣区       2          8
  宏伟区       2          8
  太子河区      2          8
  弓长岭区      2          8
  辽宁省农机学校   1          4
  辽大外语学院    1          4
  省建工学院辽阳分院 1          4
  辽宁职业信息学院  1          4
  合 计       19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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