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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证专用纸防盗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4 生效日期: 1999-03-04
发布部门: 司法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今年二月以来,连续发生两起公证专用水印纸被盗案。2月9日凌晨,安徽省六安地区公证处的公证专用水印纸被盗壹万张,3月3日晚,贵州省毕节市公证处的公证专用水印纸被盗壹仟肆佰余张。结合以往发生的几起盗窃案分析,盗窃分子目的单一,仅盗窃公证专用水印纸(其他财物一点不动ぉ;策划周密,且盗窃手段和技术明显提高;可能与伪造公证书的犯罪集团有关。显然,公证专用水印纸已经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盗窃犯罪的对象。随着中外民间交往的不断扩大,这种犯罪活动还会继续存在,甚至可能更加严重。为保证公证书防伪措施的严格落实,保障正常的中外民间交往秩序,维护国家的对外形象,请你们尽快对各地有关公证处执行我部、司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建立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大和强化防范力度。各地公证管理部门对所属有关公证处的水印纸的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和督促公证处改善保管手段,监督水印纸的订购和使用;有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应当积极改善水印纸保管手段并根据实际业务量研究决定购纸数量,不能将水印纸的保管地点、位置暴露给外人。
   请你们将本地区各有关公证处、公证管理部门对公证专用水印纸管理使用情况、措施监督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有关建议汇总,于今年4月15日前报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今后,我部将不定期地对各地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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