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综经[200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山东建管局:
现将2000年建筑业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0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仍按(97)建计统字第132号文件执行,报表制度中的填报要求及指标解释等规定均保持不变。
二、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实施全国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的审核、汇编制等工作,请各地按时将汇总好的2000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及数据盘报送部建筑管理司建筑业发展处。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计算机网络报送报表。
电子信箱地址:gengjun@mail.cin.gov.cn
联系人:建筑管理司:商丽萍,电话:010-68393327
传真:010-68393919
综合财务司:赵惠珍:电话:010-68393265
传真:010-68393303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