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1]87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制止违法采矿、越权发证、乱采滥挖、破坏资源和环境等违法行为,将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整顿的基本原则
坚持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以规划、政策为主要手续进行宏观调控矿产资源;坚持依法办矿,严格审批,凭证采矿,杜绝非法开采和滥采乱挖,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国有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地位,因地制宜地扶持和引导集体矿山企业,指导和监督个体采矿,切实依法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治理整顿与反腐倡廉相结合,纠正和制止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采矿或矿产经营等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层层负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尽职尽责,协调配合,依法行政,标本兼治。
二、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
这次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一是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取缔和查处无证采矿、越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二是在明年6月底之前对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限期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能达标的,依法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三是进一步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重点问题,使优势矿山的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清理已经发放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一步建立起严格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与管理的制度。五是依法及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政案件,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管理工作。
三、治理整顿的方法和要求
这次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采取各地(州、市)、县(市、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要求为:
(一)认真调查摸底。各地要抽调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清查工作队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本地的矿点逐个进行调查摸底,查清违法发证、违法采矿特别是越权发证、无证采矿、越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以及乱采滥挖、破坏资源的数量及原因,并登记造册。同时,要动员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自查申报,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拟采取的整顿措施、实现目标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清理“两证”。对现有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依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重点:一是越权颁发的“两证”;二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规划的申请者颁发的“两证”;三是对同一矿区内违法设置的相互重叠或交叉的“两证”。清理工作由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办公室具体安排。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发放的“两证”,必须及时纠正。该吊销的要坚决吊销,该注销的要坚决注销,该协调处理的要妥善处理。同时,对群众或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要坚决从快查处。
(三)取缔非法采矿。要坚持从快从重的重点,对已发现的非法采矿问题,要抓紧进行查处,坚决取缔非法采矿。凡是群众举报或媒体披露的案件,要闻风而动,立即组织核实,严肃处理。
(四)整顿乱采滥挖。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不按批准的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造成严惩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现有生产矿山中,被安全生产部门确定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决定关闭的矿山,原发证机关要依法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
(五)加强监督检查。进行监督检查是治理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州、市)根据本地实际对治理整顿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监督工作组,对各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六)严格“两权”管理。要结合“两证”清理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严格审批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办法,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一定要依法按程序进行,严禁越权审批发证,尤其要依法把好审查关。
四、治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这次治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为此,省政府决定调整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织(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是做好治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协调、抽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宏观调控工作。各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调整健全相应的机构,研究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出面,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治理整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地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治理整顿的日常工作。计划、经贸、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林业、环保、工商、法制、煤炭安全、乡镇企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按照各自的职能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治理整顿工作。要邀请人大、法院派员参加,监督、支持治理整顿工作。
附件: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 琨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杨志明 副省长
白学林 省政府副秘书长
司天义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成 员 邵克文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蒲承宏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兰英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学舜 省监察厅副厅长
陆代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 翀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应军 省建设厅副厅长
史本成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赵伟民 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卢效东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孙望尘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魏周林 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纪检组长
王海山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张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