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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次中朝经贸科技联委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3 生效日期: 2005-01-13
发布部门: 商务部亚洲司
发布文号:

中朝政府将于2005年3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中朝经贸科技联委会,商讨中朝双边经贸合作事宜。欢迎有关部门、商会协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就此提出意见建议,并请于1月底前反馈商务部亚洲司,以便对外磋商。
  联 系 人: 周长亭
  电 话:010-65198812
  传 真:010-65198903 65198862
  电子邮件:zhouchangting@mofcom.gov.cn

商务部亚洲司
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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