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劳社厅发[20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了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国家职业标准目录(10个)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6-08-01-07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26-08-04-01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36-08-04-02电子设备装接工
46-08-04-03无线电调试工
56-08-04-07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
66-08-04-16网络设备检验员
76-26-01-30通讯设备检验员
86-26-01-31音视频设备检验员
96-26-01-32计算机检验员
106-26-01-33电子元器件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