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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4-29 生效日期: 1997-04-29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1997]2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请示》(沪府(1996)39号)收悉。同意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以原金山县的行政区域为金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金山卫镇。
   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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