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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2-20 生效日期: 2002-02-20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发布文号: 科发人教函字[2002]34号

院属有关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外综[200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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