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政办发[200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为做好本次抽样调查各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3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残疾人状况调查是国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利于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和残疾人事业长远规划,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营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残疾人的抽样调查工作。抽中的县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残联、统计、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地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市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抽中县区调查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经费保障。本次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抽中县区要尽快将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里将根据省通知要求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OO五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东营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振玉(副市长)
副组长:王建伟(市长助理)
张松叶(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玉玲(市残联理事长)
吴翠荣(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崔希尧(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国柱(市民政局副局长)
韩志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杜金华(市委宣传部助理调研员)
李宗洲(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义泉(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庆志(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福军(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耿锡亮(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马玉钏(团市委副书记)
刘永华(市妇联副主席)
刘光耀(市老龄办副主任)
韩秀兰(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韩秀兰兼办公室主任。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