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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醉品管制办公室中英文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07 生效日期: 1999-07-07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药管安[1999]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
  根据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下简称“麻醉品管制国际公约”)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5号)赋予的职能,我局成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醉品管制办公室”,作为执行麻醉品管制国际公约的工作机构,已通过外交途径向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备案。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醉品管制办公室”中英文印章(印章式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醉品管制办公室中英文印章式样(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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