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第2/2000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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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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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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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取消經十一月二十七日第193/82/M號訓令給予「?信國際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之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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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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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九月八日第210/97/M號訓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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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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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命令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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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 |
命令公佈。 |
行政長官 何厚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