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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1 生效日期: 2004-09-21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委办发[2004]37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今年6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在大连市召开了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人才工作座谈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 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实施意见》,深刻阐述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地位,突出强调了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省委组织部据此精神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贺国强同志在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人才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 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4]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辽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活力
  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用思想解放促进人才工作方法和制度创新,以振兴大业激发和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举办研讨班、报告会和总结推广典型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靠艰苦创业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思想,真正做到以改革精神振兴辽宁经济,以市场观念引领辽宁发展,以自力更生的决心重振辽宁老工业基地雄风。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鼓励人人都能成才的意识、主要靠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意识、人才资源整体开发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人才队伍活力。重点是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着力创新六个机制: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围绕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制定新一轮人才培养计划,并在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等6所高校建立干部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分期分批培训各类优秀人才。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培训资源,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振兴老工业基地急需的各类高素质人才。二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抓紧制定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质评价体系,制定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三是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重点,研究制定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需要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意见,通过组织调配与市场选聘相结合,把优秀人才优先配置到重要行业、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关键部门中去。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辞职辞退等制度;在国有企业实行公开招聘、目标选人、市场配置;在事业单位普遍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四是创新人才合理流动机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事业单位改革,引导机关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向有发展潜力和优势的民营企业流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整合资源,构建统一开放的区域性人才市场,疏通各类人才的流动渠道。五是创新引才引智机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大对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在沈阳、大连市建立国际人才市场,开辟国际人才中介渠道,继续办好“辽宁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洽谈会暨高新技术展”、“中国韩国周”、“海外学子创业周”等活动,加强对周边国家的引才引智工作。通过柔性流动政策,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我省工作或服务。六是创新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力推行年薪制,试行期权、期股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制度。
  三要创造条件,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广阔平台和良好环境。通过国家对我省投放的国债项目和省内各地新建项目,发挥好产业和项目对人才的集聚效应,使新项目不仅成为经济上的新增长点,同时成为优秀人才的集聚点。加强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建设,根据建设新型产业基地的需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新建和强化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军工科研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兴建一批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争取国家优惠和倾斜政策,办好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2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创业园和沈阳、大连2个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配合国家“863”、“973”、“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的实施,加大投入,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证。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的水平
  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这一主题,抓住重点牵动全局,攻克难点务求突破,盘活用好人才存量,用存量吸引增量,用增量激活存量,努力用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走出一条辽宁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一要紧紧围绕促进振兴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党政领导人才,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以优化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重点,进一步选好配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敢于重用快用;对平庸无为、不适应振兴要求的干部,要坚决调整。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从全省各个领域,特别是中省直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近年来我省出国培训肝部中选拔熟悉宏观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法律和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优秀人才充实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要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广泛深入地开展“双争双好”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激励广大干部在振兴实践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着眼于今后5年至10年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采取集中补充调整的方式,2004年年底前要在全省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县(处)级以上后备干部队伍,并认真抓好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工作,促进后备干部健康成长。要把培养使用后备干部与推进干部交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公检法三长易地交流任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实行易地任职。加大经济发达地区领导干部向经济落后、条件艰苦地区交流任职的力度。按照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从2005年起,有计划地从市(厅)和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选调一些优秀干部进行跨省交流。
  二要围绕促进振兴大力选拔培养优秀企业家,推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授权经营制度,理顺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强化董事会、监事会职能,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聘任制度。根据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考核评价、分配激励、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大力实施企业人才优先配置战略,努力打造优秀企业家群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等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今明两年,要结合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调整和组建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三资”企业选聘一批优秀企业家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任职,选拔和储备一批高层次经营管理后备人才。要加强培养,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创新创业能力。着眼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求,抓紧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驾驭市场经济的企业家人才,精通WTO规则和国际化经营的专业管理人才。今明两年,要依托我省高等院校和教育培训基地,对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普遍培训一次。积极实施“企业家境外培训工程”,每年选派50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境)外高等院校或跨国公司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
  三要围绕促进振兴大力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造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建设“两大基地”和发展“三大产业”的需要,抓紧培养造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先进应用技术的高级专家。落实“东北之春”计划,实施“辽宁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通过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上百名国内一流专家、上千名学科带头人和上万名科技骨干。围绕实施振兴战略的重点项目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配合国家实施的“东北地区人才培养特别计划”和“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每年选拔一批装备制造、软件技术和支柱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培训。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集中、科研基础较好的优势,争取国家特殊优惠政策,在部分高校增设一些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专业,对特殊行业所需人才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等方式,抓紧培养机械、石化、冶金、电子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升级。
  四要围绕促进振兴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企业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人才保证。从2004年起,在全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和省、市加大投入,抓紧建设50个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100个与振兴战略重点项目相衔接的专业学科。拓展境外培训渠道,每年选派一批高技能人才到境外培训,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人才的主体作用,加速组建冶金、焊接、数控机床、汽车制造等四个技工培训集团,实行“订单培养”,全面提高技术工人的素质与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能手评比和技能操作竞赛活动,激励广大技术工作者爱岗敬业、自学成才。制定和落实向技能人才倾斜的优惠政策,对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政策津贴、企业津贴制度,表彰树立先进典型,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对人才的需求,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大批农村实用人才,积极组织参与“阳光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认真抓好乡村领导班子素质建设工程,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努力开创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创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要增强责任意识,带头围绕“第一要务”抓好“第一资源”。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时,要把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形成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着眼提高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效益,构建和完善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破除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对人才资源的不合理分割,避免政出多门、重复浪费甚至相互掣肘。
  二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把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实施意见》精神与贯彻落实《2004—2010年辽宁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结合起来,在研究制定我省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规定实施细则过程中,要把中央关于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体现进去,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形成与《实施意见》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我省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用足用好中央的各种倾斜政策和扶持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在项目计划、资金投入和具体政策上,对东北人才工作给予支持,这为我省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人才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和赢得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工作计划和需要进一步帮助解决的问题。对《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落实到我省的政策,要尽快与中央有关部门衔接,认真配合,抓好组织实施;对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的意见,要及时提出我省的方案或建议,提供决策参考。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中央的倾斜政策和扶持措施用足用好,以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确保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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