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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草行业现用标准适用性征求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为提高行业现用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规范行业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局决定对行业现用标准、尤其是烟用材料标准中有关抽样方法、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的先进性、适用性向行业各单位以及部分行业外烟用材料供应企业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所属各有关单位开展对现用标准的适用性进行研讨,并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和相关的依据说明等填报“烟草行业现用标准征求意见单”(见附件)后,于4月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联系人:韩云辉;电话:0371-67672677;传真:0371-67672682;电子邮箱:hanyunhuiycbz@163.net)。
  请各省级工业公司负责组织征求本辖区行业外烟用材料供应企业的有关意见。烟用材料供应企业也可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反馈至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国家局将在汇总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确定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烟草行业现用标准征求意见单
直属单位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建议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改建议 修改的必要性及依据 修改建议提出单位 备注
备注:'建议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改建议'和' 修改的必要性及依据'可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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