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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度国家烟叶实物标样审定会暨第四届全国烟草标准化农业分技术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31 生效日期: 2005-03-31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省烟叶公司(处)、省级中烟工业公司烟叶质检主管部门:
  2005年度烟叶收购工作即将展开,为提高我国的烟叶收购质量水平和烟叶工商交接合格率,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标准,切实做好国家烟叶实物标准样品的制定和审样工作,推进全国烟叶收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程,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4月19日至2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国家烟叶标准标样审定会暨第四届全国烟草标准化农业分技委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定各省(区、市)烟叶产区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的国家烟叶实物标准样品(各省送审标准标样数量见附件1)。
  2、召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会议。(委员名单见附件2)
  3、烟叶分级标准技术研讨会,请各位分技委委员准备现行烤烟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书面材料。
  4、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参加人员:
  有关省级公司、重点烟叶产区分公司主管烟叶标准,以及各工业公司的烟叶采购和质量检验的同志及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首届烟叶分级技能大赛前20名(名单见附件5,其他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大连良运大酒店(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本次会议委托辽宁省烟草专卖局承办。联系人及电话:辽宁省烟草局王龙宪(13700152088)、刘卫国(13591529355)、孙运全(0411-83059938),传真:0415-2360665,0411-82807689;大连良运大酒店黄韬(13009479122,0411-82589188转2656),传真:0415-2360665。

  四、会议时间:
  1、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会议,4月18日报到,19日农业分技委开会;
  2、烟叶国家标准样品审定会,4月19日报到,20日至23日烟叶审样开会。

  五、其他事项:
  1、各省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烤烟实物标样》(YC25-95)的规定,制定送审烟叶标准样品,各等级(把)叶片数量不少于30片,并统一扎把送审。
  2、本次会议只审样不制样,各省送审的样品必须经省级局(公司)组织初审,所在省份的全国烟叶分技委委员签字,无全国烟叶分技委委员的省份由所在省份样品审定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在报到时上交送审样品填报单(表样见附件4)。
  3、各省级公司要严格按照分配代表名额控制参加会议人数,并于4月15日前将与会代表人数、抵达和返程时间、车次(航班)等电告会务组。会议收费标准每天400元/人,会议代表费用自理。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件:2005年度国家烟叶标准标样审定数量分配表
参加会议的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代表名单
2005年烟叶标准标样审定会各省代表名额分配表
烟叶标准送审样品填报单
国家局首届烟叶分级技能竞赛前20名选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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