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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各部门统计工资政策外个人津贴发放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28 生效日期: 2001-12-28
发布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的有关精神,为研究制定规范的个人津贴标准政策,请你单位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据实填报“2001年工资政策外人员津贴发放情况统计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按上次通知要求填报了有关政策外个人津贴情况表的部门,请按本通知要求核实后重新填报;上次未报的部门,请抓紧核实后按要求填报。

  2.请按填表说明填报各项数据,并附有关文字说明。

  3.请以正式文件连同数据盘一式两份于2002年1月11日报至我部预算司。
  联系人:许文建 张奇 联系电话:68551410或68553020
  房间:1458

  4.过期不报的部门,视同没有发放任何工资政策外个人津贴处理。

  5.据实上报的部门,2002年可根据上报的补助项目,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继续发放;未上报的部门,不得在2002年发放工资政策外人员津贴,否则视同违反财经纪律。

附件:一、中央部门2001年发放政策外个人津贴情况统计表
   二、中央部门政策外发放津贴统计系统填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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