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涪府人[2003]28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胡明生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兼);
张 毅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兼);
秦叙权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兼);
王永权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兼);
彭正斌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兼)。
其中:胡明生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以上人员一律实行兼职不兼薪,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完善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