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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防止不法分子盗用我部名义举办“出口名牌”活动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2 生效日期: 2005-04-12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盗用我部名义举办与“出口名牌”有关的各类活动,如“中国出口名牌企业国际商贸高峰会”等,对我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商务部提醒有关单位,请注意维护自身权益。我部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 “出口名牌”为名开展任何形式的赢利性活动,如对以“出口名牌”为名的活动存在疑问,可直接向商务部(外贸司)进行核实。
  联系电话:010-65197441,65197761,65197443
  传 真:010-65197441,65197452

商务部外贸司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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