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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学院在高校建立科技讲座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30 生效日期: 1999-09-30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发布文号: 人教字[1999]229号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配合我院的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加强科学院与高校的交流合作,促进我院的科研与人才培养,院拟从2000年开始在高校建立科技讲座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目的
   1、建立科学院与高等院校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桥梁,以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人才培养与合作研究。
   2、向高校师生介绍科学院的前沿科技成果及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我院的社会影响力。
   3、使学生更全面了解科学院的科研、教育状况,吸引更多、更优秀的毕业生报考我院研究生,或到我院进行博士后研究。

  二、讲座方式
   1、由各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配合参讲专家共同进行;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若干所联合进行,各分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参与,努力协调好与本所专家和高校有关部门的关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较为固定的渠道。
   3、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赴高校的讲座每年应至少举行一次,并在年终将本年度讲座的次数及概况书面告知院人事教育局。

  三、讲座内容
   1、讲座的学科内容要经过筛选,力求选择优势学科及前沿学科,对学生有吸引力,以保证讲座的成功率。
   2、在举行科技讲座的同时,要注意宣传我院研究生教育的优势,努力提高高校学生来我院进行深造求学的志趣。

  四、请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并逐步建立规章,形成制度,现时经常与兄弟单位和院人事教育局沟通,以便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组织我院专家赴高校开展科技讲座是宣传我院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亦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单位予以重视。院人事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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