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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总局系统部分培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3 生效日期: 2004-02-13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发布文号:

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4年度总局系统部分培训班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处级或中层干部培训计划
  中组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规定,“从2003年起,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同时“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组部要求并结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现有处级或中层干部名单(请按照中共党员和非党员干部进行分类)制定5年内参加轮训的计划(从2003年算起),并填写计划表(附件1、附件2)报我司备案。

  二、关于机关司局级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培训计划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以上要求,填写机关司局级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计划表(附件3),报我司供选调培训时参考。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请各直属单位按照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中“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或相应学时)”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本单位没有能力开展继续教育或总局没有办班计划的,可提出参加体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培训计划。(附件4)
   请按照各班次相关要求(见附件5、附件6)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名单,并逐一填写拟参加培训人选登记表(附件7)。以上材料请于3月1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李凤琴 刘立强
  联系电话:67112233-2214  传真:67140737

 

附件:1、2003年-2007年处级或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计划表
2、2003年-2007年处级或中层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计划表
3、2003年-2007年机关司局级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脱产培训计划表
4、2003年-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表
5、2004年度部分培训班招生计划
6、2004年部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7、2004年度各培训班推荐(报名)参加培训人选登记表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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