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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文化厅关于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03 生效日期: 2003-11-03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03]1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省文化厅《关于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鼓励和扶持高雅艺术、民族优秀文化进入市场,不断提升文化市场水平和层次,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生活,现就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化市场提出以下意见。   一、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加快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必须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整顿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发展文化产业。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成演出、娱乐、音像、网络文化、艺术品和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等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有序、开放、统一、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
  (三)必须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以管理促繁荣,以繁荣促发展,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建设与高科技相结合,创作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培育一大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群,为繁荣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增添新的活力,为国民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的政策措施和原则要求
  (四)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的要求,调整文化市场结构。用3年的时间,从根本上改善总量失控、结构失衡、形式单调、特色不明显、品种不足、布局不合理、规模化程度低、竞争能力不强的现状,使文化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相适应。
  (五)以“服务大众、服务社会”为根本导向,加强对文化市场投资的引导,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市场失衡。要把文化市场投资的重点引导到群众喜闻乐见和富有甘肃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新兴文化娱乐项目上,使大众文化娱乐项目在文化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要特别重视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项目发展的引导工作。
  (六)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要将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纳入小康社会建设规划,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积极引导文化市场资本有序向农村流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努力缩小城乡文化市场差距。要继续加强以乡镇文化站为主导的文化市场网络建设,不断充实内涵,创新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农村文化市场发展道路和管理模式,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七)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加快文化市场资源的整合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体制和运行机制,引导文化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引导文化市场由数量增长型向规模效益型转变,逐步形成体制灵活、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文化市场体系。
  (八)积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力量整合文化市场资源,推动文化产业投资多元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作、参股等多种形式进入除文物保护以外的各类文化经营项目;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独立从事文艺演出业、音像分销业、娱乐业、网络文化业、艺术培训和艺术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国有文化单位平等享受国家和省上各项文化经济政策。
  (九)切实转变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要进一步清理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能够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要逐步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期限;对符合文化市场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拒绝审批。
  (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要公开文化管理部门审批事项的名称、内容、对象、条件、程序、时限、依据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监督电话,公开责任追究。不得在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乱罚款、乱摊派。对文化市场经营者的投诉事项,必须自接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事项,要在接到投诉之后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并通知投诉人。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石荣和发展文化市场提供组织保证
  (十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稽查管理。尚未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目文化市场管理任务相对较重的地方,要争取当地政府和编制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已经建立的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要按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争取用3年的时间,逐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队伍,以适应文化市场建设与发展的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十二)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树立坚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廉政建设,教育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把服务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体现到管理的各个方面,全心全意为经营者服务,为消费者服务,为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十三)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文化市场的规范和整顿力度。要按照省上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省文化厅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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