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3]271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8小时重庆国道319线涪陵至秀山段设置公路收费站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3)38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关于加强收费公路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1)7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国道319线涪陵至秀山段设置和拆除部分主线收费站点及支线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8小时重庆”国道319线涪陵至秀山段387公里设置乌江大桥桥头、大溪河、峡门口、江口、银都、杨柳、黔江、沿溪沟、小坝、钟南、官井11个主线收费站和白马1个支线卡。
二、同意保留涪陵长江大桥桥头站、原319线马嘶口至黔江栅山段栅山站,秀山石耶至湖南洪安边界的龙池站。
三、同意拆除原批准设置的白涛、关口、南家坪、大函、钟多、苦竹6个主线收费站和石梁河、高谷、渤海3个支线卡。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