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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市)科技工作问卷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2 生效日期: 2004-03-02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
  自1995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地方科技工作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县(市)科技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总体而言,县(市)科技工作仍不能适应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科技需求,而且存在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国家科技工作的薄弱环节之一,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已成为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迫要求。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已将2004年定为“县(市)科技工作年”。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科技部领导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县(市)科技工作开展一次性调查。
   这次调查的目的是比较全面、系统、真实地了解全国县域科技工作的发展情况,以便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改善县(市)科技工作条件和环境,有利于全面加强和推进县(市)科技工作的发展。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其机构情况,县(市)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县(市)科技工作的环境条件,县(市)科技工作的投入和基础设施情况,县(市)承担科技项目情况,管理职能和科技服务能力,以及对今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建议。调查问卷表分为两种,分别由地、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填报。
   调查表的报送程序和时间为: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填表时间为15-20天。调查表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收齐后分两批报出:地(市)级调查表,要求4月6日前报至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县级调查表,要求4月15日前用快件从省级报出,报送日期以邮戳为准。
   这次调查是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调查对象不仅局限于科技系统之内,还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科技工作,调查结果对今后如何加强地方科技工作和采取有效措施至关重要。希望各省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尽快做出组织实施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如实地填写调查表的各项内容。2、要求省、地(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对调查问卷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逐层进行把关。调查问卷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科技统计网(www.sts.org.cn)上下载。在问卷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向相关单位咨询。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   邮编:430074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联 系 人:石林芬  电话:027-87556438,87556439
   联 系 人:尹昌斌  电话:010-68919633-806(咨询)

二OO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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