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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所),有关企业:
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1999年第二季度共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4起,中毒178人,其中死亡36人,病死率为20.2%。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的起数和中毒例数分别增加了16起、66例,死亡人数是去年同期的5.1倍,病死率升高了14%。本季度报告发病特点如下:
1.恶性中毒事故增加。在54起急性中毒事故中,重大事故占一半以上,中毒人数占二季度总中毒人数的82.6%。
2.常见化学毒物硫化氢、苯引起的中毒明显增加。其中因在建筑工程地下室涂刷防水漆而发生的急性苯中毒4起,中毒30人,死亡8人。
3.外资企业发生事故增多。其中外资企业中毒发生4起,共21例,6人死亡。
4.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差。有害作业场所缺乏应急救援的防毒设备和急救用品,救援组织者和救援人员严重缺乏毒物及救治知识,甚至时常发生救助人员相继中毒,扩大了事故范围。
针对以上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有毒有害化学品要有明确的警示标志和产品标签,并加强使用和贮存的管理。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重视对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置并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各类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急救用品。要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发现存在职业危害特别是急性中毒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无防尘防毒设施的条件下,将有尘毒危害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外包、扩散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已经外包或扩散的,应由发包单位负责技术指导,解决防治措施。各项目承包人、分包人必须做好工程项目危害隐患的防范,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严重职业危害。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承包人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防水涂料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对新建工程项目,要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指导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应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不予立项、开工。对不具备防护条件、擅自承包、生产,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承包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坚决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加强急性职业中毒及其他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督促企业配备有效的防护设施和急救用品,建立健全急性事故救援处理体系,完善组织,提高技术水平。要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有毒有害物质的基本知识和防护技能。
附件:1999年第二季度急性职业中毒部分重大案例
一氧化碳中毒7起,罹患31人,致死5人
1.1999年5月7日,四川沪州长江铸钢有限公司铸钢车间发生1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中毒22人,死亡5人。5月6日深夜至7日凌晨砂型车间在浇铸大型工件时使用了“70”型砂,在高湿条件下,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弥漫至提升机坑道内(离地面3米,约50平方米)。上班后1名工人下坑道内清扫提升机,刚到底部立即晕倒,先后下去10人救助相继中毒,之后又有10人中毒。死亡的5名患者中有1名是救助的干部。
硫化氢中毒6起,罹患27人,致死9人
2.1999年5月1日,上海闵行区诸翟自来水管理站地面水厂,系乡镇企业,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中毒8人,死亡3人。日班前厂长抽取蓄水池(深5米,长12米,宽7.5米)液面残留水(池内有5个月的积水污泥)以清扫水池(尚留20公分残留水);上班时4名工人未戴任何防毒用具下池清理,一分钟内先后倒入池内,之后又有4人也未戴任何防毒用具下池救助也先后倒入池内(包括1名119消防队员),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人,入院后又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6小时,蓄水池东入口池内近液面处硫化氢浓度30ppm,超标4倍。该厂自1992年以来每年两次定时清理蓄水池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现场也未配置急救防护用品和采取急救措施。
3.1999年6月13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唐家溶腌制品厂(系个人承包的村办企业)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中毒9人,致死5人。13日上午厂长派两名工人下到已停用近8个月的腌制池(长5米,宽4米,深4米)进行清洗,数分钟后2名工人昏倒池内(池内有废水约50厘米深,并有大量腐败残留物),厂长和另外3名工人下池救人,均即刻昏倒于池内,“110”巡警队和“120”救护队先后赶到,“110”3名巡警戴上湿口罩并缠着湿毛巾下池救人,将池内6人救出后也昏倒于池边。因抢救无效死亡5人,包括厂长在内。事故发生后在池深1.5米处空气采样分析,硫化氢超标63.5倍,池内水样分析,硫化氢含量为22.15mg/l。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对车间内所有腌制池中积水的采样分析,水中硫化氢含量最高达58.7mg/l,最低的也有4.3mg/l。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列为特大急性中毒事故,对该厂提出了具体监督意见,并要求把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作为当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重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一次职业危害调查。
苯中毒6起,罹患15例,致死7例
4.1999年4月28日,天津二建五分公司大通大厦地下室发生苯中毒事故,中毒5人,死亡2人。大通大厦地下室内外墙施工业务由湖南农民承包,使用自购的聚氨酯涂料,稀料是苯系物。地下室面积为31.6×24米,高5米,地面中间有一水池,有预留通风口,但通风差,无动力排风设施。22日起开始涂刷,连续作业的第7天1名工人昏倒池中,另两名工人在救助时也昏倒在池中,后另两名工人也有中毒症状。现场监测地下室中央空气苯最高浓度为58303mg/立方米,二甲苯4632mg/立方米,分别超标1457倍和45倍。
天津市卫生部门对二建分公司提出了具体监督处理意见:(1)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职业病防治条例》。(2)严格控制事故现场,未经市职业卫生监督所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3)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通风。防止空气苯浓度太高再引起其他事故。(4)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1999年4月29日,广州防水工程公司华乐路文怡大厦工地(广东省五建公司六分公司分包湖北荆州建筑防水材料厂)发生1起苯中毒事故,2人致死。3名工人在长约4米,宽1.5米,深14米的坑内用氯丁胶液(成份分析苯86.9%)将氯化聚乙烯贴在墙上作防水涂层。工人陈建海在坑下负11米处,涂胜利在负6~8米处作业,刘孝建在地面传送釉料。3人均未佩戴防毒面具和手套,坑内无通风。工作1小时后,涂感昏眼花,急爬上地面,并要刘下坑找陈。十分钟后涂见坑内无动静,即通知负责人,两人用湿土灰粘住口鼻轮流下坑将陈、刘救出,已死亡。测定坑内6.5米处苯21665mg/立方米,深8米处苯16017mg/立方米。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万元。
6.1999年6月29日,北京市三渡河卫生院建筑工地新建的化粪池内发生4人苯中毒事故,其中死亡2人。29日19时左右工程承包人发现在化粪池内(3×3×1.5立方米)涂防水涂料(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的2名防腐工昏倒池内,先后两人下去救助也昏倒池内。事故发生后16小时现场采样分析(现场已着火破坏)苯的平均浓度为925.8mg/立方米,超标22.15倍,甲苯的平均浓度为172.3mg/立方米,超标0.7倍。同时还有二甲苯、汽油、苯乙烯、环己酮等化学成份。防水涂料成分分析,苯的成分占涂料成分的87.5%。承包人无营业执照,无施工等级证,事故发生后已逃匿。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仍在处理中。
磷化氢中毒3起,罹患27人,致死2人
7.1999年5月3日,中国核工业贵州化工冶金公司黄磷一厂受磷槽发生一起磷化氢中毒事故,中毒6人,致死1人。3日6名精制工仅佩戴纱布口罩,分两批轮流下槽清理池内渣泥。受磷池24.6立方米,几乎全密闭,4日首例患者自觉不适,似感冒,医院检查诊断为肺炎而住院治疗,病情恶化至死,诊断为中毒性呼吸衰竭。后5名工人相继发病。类感冒症状,有前者之鉴,厂方将患者送省职业病院诊治,依据有关诊断标准和现场资料确诊为急性磷化氢中毒,得以幸存。事故发生后,当地卫生部门经调查确定为一起严重违章操作事故。鉴于厂方主动配合调查处理工作,要求:1.厂领导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提高认识,重视职业卫生工作,避免今后发生类似中毒事故;2.在全厂掀起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中毒的教育活动。定期向工人开展“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3.制定有关防毒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安全及卫生部门要尽职尽责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氧化碳缺氧窒息事故两起,罹患7人,死亡4人
8.1999年5月24日,湖南省路桥总公司益阳资江三桥项目发生因二氧化碳浓度严重超标引起4名作业工人缺氧窒息,死亡3人的事故。24日约7时35分三桥项目部1名工人至南引桥6号桥墩1号孔沿绳下孔(该孔直径1.6米,深10.5米,孔底有渗出水,通风差、四周是钢筋水泥),准备挖孔,突然倒在孔底,因疑触电所致,在关闭水泵电源后,2名工人相继沿绳下孔救人,均倒在孔底,在关掉总电源后另1名工人腰扎安全带下孔救援,因水(22日暴雨)不断上漫(水深1.5米左右),至离井3米处感头昏、胸闷、四肢乏力,迅即昏迷被吊上来,10时许才将孔内3名工人打捞上岸,抢救无效死亡。4名工人均未系安全带。经空气采样分析二氧化碳含量15%,氧含量明显下降。经事故调查分析孔底土壤有机物分解(原为垃圾掩埋场),发酵消耗氧气的同时又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加之因22日暴雨外界环境湿度高,洞深,洞内压力低,形成温压,二氧化碳通过洞壁缝隙入洞内而沉积孔底,不易排出孔外。但企业缺乏科学管理,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3起,罹患15人
9.1999年6月5日,湖南外资企业翔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生产有机染料企业),仓库存放三氯丙烯、丙烯腈和2-氨基-6-硝基苯并等原料及成品染料。5日凌晨3点50分仓库起火,灭火的消防队员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6日下午14名消防队员均感头痛、胸闷、口唇发绀等症状,根据病人症状、化验检查及现场接触情况确诊为13人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经用美兰进行抢救治疗转危为安。
砷化氢合并急性汞及其化合物中毒4例
10.1999年4月11日,这是一起跨省的中毒事故。甘肃柳园镇某地个体户王增放使用集体企业炼金(加入汞)的矿石粉沫再进行土法炼金,炼金的第三天,11日19时左右,业主和居住在炼金房一墙之隔,参加炼金的谢户一家三口(小孩谢地3岁)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全身发冷、酱油色尿,王增放黄疽无尿,谢地昏迷,住铁路医院(新疆职报单位)治疗,经用络合剂和输血、换血、血液透析等积极治疗而幸免于难,16日新疆自治区卫生防疫站查业主王增放血透前血砷0.7ug/ml,血汞0.25ug/ml,谢地尿汞0.141ug/mL,尿砷0.20ug/ml。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劳卫科人员到诊治患者的医院调查处理,确诊为急性重度或中度砷化氢中毒合并急性汞及其化合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