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减少审批和收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进行了自查清理,经过认真审核并经研究决定,各部门对属于省政府皖政(2000)41号、皖政(2001)6号文件公布清理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收费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取消市计划委员会等14个部门行政审批60项、审核6项、备案3项和收费30项,现予以公布:
一、市计划委员会
取消审批4项:
1、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小型基本建设项目;
2、限下基建项目(不含有国家投资的)的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
3、业主自筹及商业银行贷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
4、外商投资娱乐类项目可研报告。
二、市教育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1项:
中师毕业生改派。
(二)取消收费3项:
1、出市毕业生培养费;
2、大中专毕业生改派费;
3、民师选招公办教师考试收费。
三、市建设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1项:
室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二)取消收费1项:
城建档案压金。
四、市人事局
(一)取消审批5项:
1、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及转正定级后工作待遇;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聘干)正常到龄退休;
3、专业技术和党政干部家属及录用干部“农转非”;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
5、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二)取消收费1项:
个别区县办理干部调动手续费。
五、市公安局
(一)取消审核1项: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
(二)取消收费10项:
1、消防设施配套费;
2、实习车标志牌;
3、车辆宣传费;
4、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辅导费;
5、汽车场地租用练习费;
6、交通管理费;
7、治安管理手册工本费;
8、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审查费、开业费;
9、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费;
10、农转非、非迁非城市建设配套费。
六、市卫生局
(一)取消审批11项:
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及审批;
3、个体行医许可证;
4、社会办医注册证;
5、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资格合格证书;
6、爱婴区县评审;
7、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
8、卫生防疫机构等级评审;
9、化妆品广告;
10、外地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准销证;
11、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二)取消审核2项:
1、省级名老中医;
2、全省中等卫校跨世纪师资重点培养对象的认定。
(三)取消备案1项:
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取消收费1项:
卫生许可证年审核费。
七、市劳动局
(一)取消审批15项:
1、企业工资总额指令性计划及审批;
2、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晋级审批;
3、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
4、国有企业招用工审批;
5、国有企业年度招工计划审批;
6、本市范围内企业工人调动工作审批;
7、集体身份工人调国有企业审批;
8、新办集体企业转为大集体企业的审批;
9、待业证;
10、技校招生指令性计划审批;
11、技校毕业生分析计划审批;
12、“农转非”;
1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企业的设立;
14、技校“农转非”招生计划;
15、对劳服企业性质进行确认帮助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取消收费2项:
1、劳服企业管理费;
2、援外职工劳动保险证明书费。
八、市环保局
(一)取消审批2项:
1、安徽省环境保护产品准销证;
2、安徽省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二)取消审核1项:
国家环保产品认证初审。
九、市文化局
取消收费4项:
1、各种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餐厅卡拉OK、咖啡厅、酒吧、音乐茶座、娱乐中心、游艺场、电子游戏、拉力器、汽枪 打靶、激光打靶等娱乐场所的文化市场管理费;
2、三级以上歌舞厅的灯光、扩声系统检测、调试费、娱乐场所的影碟防伪标签及审查(鉴定)费;
3、音像制品准映证费;
4、电子游戏机准营证费。
十、市物价局
(一)取消审批12项:
1、生猪定点屠宰加工费;
2、基本用药以外的其它药品价格;
3、中小学统一服装价格;
4、普通商品房审验费;
5、电话号码簿价格;
6、歌舞厅、卡拉OK厅分级限价;
7、电影院定级定价;
8、临时性展览、交易会收费;
9、旅游涉外、星级饭店住宿洗衣服务收费;
10、洗车服务;
11、科技咨询服务收费;
12、无线寻呼服务收费。
(二)取消备案2项:
1、室外装饰价格;
2、旅行社对外报价。
十一、市广播电视局
取消审核2项:
1、广播电视播出事故的处理;
2、广播电视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上报。
十二、市地质矿产局
(一)取消审批3项:
1、闭坑地质报告;
2、矿产资源勘查报告;
3、小矿地质勘查报告。
(二)取消收费1项:
地质勘查报告审批费。
十三、市医药管理局
(一)取消审批6项:
1、《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验收、核(换)发;
2、《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年检;
3、《药品生产合格证》变更;
4、《药品经营企业合作证》验收、核(换)发;
5、《药品经营企业合作证》年检;
6、《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变更。
(二)取消收费4项:
1、药品生产企业和二、三级批发企业合格证工本费;
2、药品生产企业和二、三级批发企业合格证手续费;
3、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工本费;
4、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手续费。
十四、市地税局
取消收费3项:
1、纳税磁卡工本费;
2、车船使用税标志工本费;
3、税务发票管理费。
上述公布的是首批清理项目。对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黄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