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建安发[2005]51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在市建委的领导下,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良好局面,推动了全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发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积极作用,促进全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根据《大连市建设系统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办法》精神(大建安发[2003]21号),市建委通过对各区、市、县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综合考核,评选出2004年度大连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现给予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
(一)大连市金州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庄河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处
(四)大连市甘井子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五)大连市旅顺口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先进个人
(一)李 民 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二)徐长生 大连市西岗区发展计划局
(三)洪 波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局
(四)刁福基 大连保税区建设管理局
(五)邢伟东 普兰店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六)高祥民 瓦房店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七)宋 波 长海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八)史卫东 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获得表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向他们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管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保证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O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