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烟草行业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30 生效日期: 2004-03-30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烟办综[2004]36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烟草行业科技工作,国家局定于2004年4月下旬在广西区北海市召开全国烟草行业科技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烟草行业科技发展方向和任务,安排部署近期烟草行业科技工作,颁发2003年度国家局科技进步奖。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局(公司)、工业公司分管科技和科技部门负责人,各质检站站长,重点及有关卷烟企业分管科技工作负责人。
  (二)国家局直属科研院所、育种中心、试验站、烟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国家级和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青州烟草研究所、国家烟草栽培与生理生化研究基地负责人。
  (三)2003年度国家局科技进步奖代表。
  (四)国家发改委等上级领导机关代表及特邀代表。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2004年4月20日-21日在广西北海市召开,会期2天,报到时间:2004年4月19日(星期一)。会议地点:北海市香格里拉大酒店。地址:广西北海市茶亭路33号。联系人:徐艾平;电话:0779/2062288、13877936868。
  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广西区局(公司)联系人:何文丹、许宁、陈坚;电话:0771/5868810、5852821、13978611695、13707710078、13877993666;传真:0771/5866413。
  四、其它事项
  1.请各省(公司)、工业公司负责将本省所属各有关单位与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于4月8日前分别传真至国家局科教司和广西区局(公司),并请与会代表于4月16日前将到达的航班(车次)通知广西区局(公司)。
  2.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480天。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派员参加,不得超员。
  国家局科教司联系人:于明芳、魏坚;电话:010/63605710、63605709;传真:010/63605716。
附:参加会议的企业名单
  张家口卷烟厂 将军烟草集团公司 贵阳卷烟厂
  延吉卷烟厂  颐中烟草集团公司 遵义卷烟厂
  上海卷烟厂  新郑烟草集团公司 玉溪红塔集团公司
  南京卷烟厂  许昌卷烟总厂   昆明卷烟厂
  淮阴卷烟厂  武汉烟草集团公司 曲靖卷烟厂
  徐州卷烟厂  长沙卷烟厂    红河卷烟厂
  杭州卷烟厂  常德卷烟厂    昭通卷烟厂
  宁波卷烟厂  广州卷烟二厂   定鸡卷烟厂
  蚌埠卷烟厂  柳州卷烟厂    兰州卷烟厂
  芜湖卷烟厂  重庆烟草工业公司 北京卷烟厂
  厦门卷烟厂  成都卷烟厂    深圳卷烟厂
  龙岩卷烟厂  什邡卷烟厂    郑州卷烟总厂
  南昌卷烟厂   国家局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