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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覆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31 生效日期: 2004-03-31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已于2003年12月28日正式开播。?
  少儿频道的开办是党中央着眼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所作出的重大决定,将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国家长治久安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少儿频道为全国四亿六千万青少年朋友提供了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电视节目,成为广大青少年陶冶情操、学习知识、文化娱乐的重要渠道,将有力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宏伟目标作出重要的贡献。
  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中央电视台要进一步办好少儿频道,各地要切实抓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电视台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少儿频道。少儿节目要符合少年儿童的欣赏情趣,适应不同年龄层少年儿童的欣赏需求,做到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教育性相统一。”为切实做好少儿频道在各地的落地覆盖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和推进少儿频道在本地区的落地和覆盖。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广播电视站,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转播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 37 条)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都要按规定转播中央和省级各套广播电视节目”(广电总局[1998]明电230号《关于加强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采用无线、有线等多种方式,完整转播少儿频道的电视节目,确保少儿频道的落地效果。各地在转播少儿频道节目时,不得压缩、删减播出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

  三、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少儿频道转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总局《关于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开播的通知》(广发技字[2003]1209号),已经把少儿频道的具体传输、接收方式告知全国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厅),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落实的情况报告国家广电总局总编室。
200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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