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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07 生效日期: 2005-04-07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5]2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0]2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值班和重要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政办传[2002]10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辽宁省重特大事故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值班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了值班和重要情况报告责任制,使值班工作有了较大改进,为省政府领导及时了解和处置重大事件提供了依据,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值班制度不落实,上下联络不畅通;有的对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引发的重大情况上报不及时甚至隐瞒不报;有的存在侥幸心理,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后,往往等到处理不了了才报告,延误了时间。因此,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紧急重大情况时有发生,使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影响了对紧急重大情况进行及时妥善处理。为切实加强值班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
  值班工作是各级政府机关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做好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和处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辽宁的高度,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健全值班网络,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情况处理及时。
  1.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各市、县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值班工作,并落实值班工作人员和值班制度。市、县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昼夜24小时有专人值班。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要有单位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
  2.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保证值班工作条件。要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值班工作。要加强值班室的硬件设施建设,为值班室配备保密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使值班人员都能熟练地使用这些设备。要加强政府值班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不断改进紧急重大情况信息的处理方法和手段,实现用计算机网络处理和传输紧急重大情况信息,确保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3.要建立和完善全省政府系统值班网络体系。省、市。县三级都要加强政府值班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面广、反映灵敏、传递迅速、处置准确的应急指挥系统,各市、省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值班、带班领导要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形成高效运转的政府值班和通联网络,以确保重大事故、事件和敏感事件能在事发1小时以内报告省政府,确保及时处置。
  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范围、报送渠道和要求
  (一)报告范围
  1.重大事件类。主要包括参与人数较多的械斗、游行、上访、闹事、罢工、罢市、罢课、静坐、金融挤兑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或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城市交通,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者严重影响民族团结、涉外及涉及港澳台同胞等群体性事件。
  2.重大案件类。主要包括死伤人数较多或影响恶劣的杀人、爆炸、抢劫、盗窃、诈骗。投毒、走私、偷渡、制毒贩毒、制假贩假、纵火、劫机及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坑农害农等严重犯罪案件。
  3.重大事故类。主要包括飞机失事及重大列车、汽车、船艇等交通安全事故;重大通讯、供水、燃气事故;重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等。
  4.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5.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医、药源性感染;重大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等。
  6.虽然规模、损失不大,但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或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敏感性事件、事故。
  (二)报送渠道与要求
  为加强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确定由省政府值班室负责接收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上报省政府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负责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全省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将省政府领导对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的批示、指示传达给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承办带上报国务院的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
  凡属于报告范围的紧急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有关市、县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政府值班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要规范紧急重大情况的报送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要有固定的载体通过党政信息网或密传渠道向省政府值班室报送紧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将紧急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送省政府值班室,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情处理完毕。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紧急重大情况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同时向省政府报告,并在向省政府的报告中注明已同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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