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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30 生效日期: 2005-04-30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公告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的严峻形势,结合“五一” 黄金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特点,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好节日期间特别是旅游景区(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旅游景区(点)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旅游景区(点)及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文体演出、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积极主动进行消防安全自检自查,采取坚决措施,整改火灾隐患。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值班期间严禁脱漏岗,严禁饮酒,并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节日期间,公安消防部门将开展大规模消防安全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消防法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思想上筑起防火安全的“铜墙铁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各类致灾因素。居家休息,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外出旅游,要遵守旅游景区防火规定;走亲访友、休闲购物,要注意杜绝和减少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个人及家庭的消防安全。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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