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食药监稽发[2005]80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在部分省、市陆续发现的标示我省阜新市第三制药厂“锁阳固精丸”等产品,经查实为假药。为有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并通知如下: 一、阜新第三制药厂《药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04年6月30日被省局收回,凡标示该企业2004年6月30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均为假药。
二、2004年6月30日前阜新第三制药厂生产的“锁阳固精丸”批准文号位为国药准字Z21021108,该产品无其他商品名称。
三、现已经发现的标示为“阜新市第三制药厂”生产的,批准文标示为国药准字Z21021108的假冒产品有:壮阳丹(锁阳固精丸)、鹿金丹(锁阳固精丸)、SHEN肾の源、肾源、鹿金丹精生源锁阳固精丸、中华肾宝精生源锁阳固精丸、猛龙金丹、精生源TM锁阳固精丸等8种。
四、各药监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发现上述药品,一律按假药查处,查清假药来源,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省局稽查处。
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