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涪府人[2004]8号
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
蔡维学为重庆市涪陵区路桥收费管理处三级职员(副);
陈先国为重庆市涪陵区科技信息研究所三级职员(副);
韩 江为重庆市涪陵区粮油市场管理办公室三级职员(副);
唐 林为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三级职员(副);
罗 茂为重庆市涪陵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三级职员(副);
帅文明为重庆市涪陵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三级职员(副)。
请各有关单位按区人民政府涪府发(2003)96号文件要求完善聘用手续。 特此通知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