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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我市水运口岸着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推进大通关工作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8 生效日期: 2004-06-08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1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全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统一部署,由市政府口岸办牵头,市委研究室、市外经贸委等部门参加的调研组,对我市港口集装箱装卸收费问题进行了重点调研。在认真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调研组与重庆港务集团和相关口岸联检单位共同提出推进大通关建设的五大举措:下浮集装箱装卸收费标准,试行“5+2”工作制,开通保税仓库,调整集装箱堆存费,承诺9项优质服务。这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
  重庆作为我国西部地区惟一拥有长江黄金水道的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立体交通优势,运用和发挥好这些优势,既是口岸工作的重要职能,更是扩大我市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重庆水运口岸推出的五大举措,办法对路,措施得力。五大举措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发挥水路运输优势,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改善投资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重庆水运口岸相关单位的大局意识和扎实作风值得在市级各部门大力提倡。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口岸办、重庆港务集团、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委、市委研究室(特邀调研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推动重庆投资环境的改善,希望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识大体、顾大局,锐意改革,求真务实,为实现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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