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价商[2002]46号
省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945号)精神,经审定,现就2002年春季第四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见附表)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新闻出版、发行单位要确保“课前到书”。严格执行省定的零售价格,不行提前或推迟执行,不得擅自调定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教材价格。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三、以上价格自2002年春季执行。
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
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