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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关于上报《免费治疗初治涂阴肺结核调查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01 生效日期: 2004-05-01
发布部门: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
发布文号: 卫疾控传染病便函〔200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提高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国家将从2004年下半年起,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在全国实施对初治涂阴肺结核人提供抗结核药物治疗,并对管理治疗初治涂阴病人的人员给予督导治疗管理补助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展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的县(区)要具备健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诊断涂阴肺结核病人条件和设备;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到85%以上;具备完善的抗结核药品管理系统。
  二、各地结合本省实际工作对所辖的县(区)进行评价,确定免费治疗涂阴肺结核人县(区)的开始时间,并测算到2005年底免费治疗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数(不包括重症涂阴病人)。
  三、请于5月25日之前将《免费治疗初治涂阴肺结核调查表》上报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将调查表的电子表格发至lvqing@chinatb.org。
  联系人:吕青          电话:010-63167544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7号  邮编:100050附件:免费治疗初治涂阴肺结核调查表
  二00四年五月一日   附件:免费治疗初治涂阴肺结核调查表
  报表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名称 县区名称  人口(万) 启动DOTS年份 结防机构人数 计划开始时间(年、月) 预测到2005年底免费治疗涂阴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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