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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09 生效日期: 2005-05-09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兰政办发[2005]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各单位:?
   现将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九日
关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社会、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一、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阳光工程”原则,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型城市”的要求,清理和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乱收费行为。清理工作要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底子,规范收费行为和标准,重点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履行管理职能时乱收费、利用审批和执法权“搭车收费”以及越权设定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二、清理范围和时间安排
  这次清理工作的主要范围是市直各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7月1日至7月底,为自查清理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全面摸清底数,确定清理项目,并如实登记填报后,上报市清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从7月30日至8月底,为抽查检查阶段。市清理办公室组织力量,分头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从8月30日至9月底,为总结验收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验收,领导严格把关审签,并将总结材料(附软盘)上报清理办。

  三、清理工作的重点
  这次清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章第 58条、第 59条规定为依据。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凡是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四、清理方法与分工
  1、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首先进行自查清理,然后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清理办公室。?
  2、市清理办公室将各单位上报的收费项目整理成册,交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审改办进行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复审,形成一致的审理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3、市监察局、市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察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清理或继续乱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做到如实填报,严格审定,依法核实,不留死角。?
  3、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原则上不收费”制度。?
  4、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进行审批收费。?
  5、凡是进入政务大厅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在本部门和单位内实行“双轨制”审批收费。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后,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经办人严肃处理。?
  6、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树立和维护政府及其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兰州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组长张余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董有山市政府秘书长
  葛延年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增玉市财政局局长?
  徐希望市物价局局长?
  曹志兴市法制办主任?
  杨幼清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杨广增市建委主任?
  杜联洲市交通局局长?
  栾行健市教育局局长?
  李权市房管局局长?
  桑仲琪市计生委主任?
  胡康生市民政局局长?
  赵资英市司法局局长?
  李继彬市劳动局局长?
  王有伟市文化出版局局长?
  施兴明市卫生局局长?
  王得明市环保局局长?
  屈鹏举市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茹志乐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葛延年为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幼清、市法制办主任曹志兴、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兆祯、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铭军为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改办抽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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