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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2 生效日期: 2003-04-22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体办字(2003)58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经过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我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非典型肺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目前尚没有有效的预防治疗方法,加之一些地区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非典型肺炎仍存在扩散的危险,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发展,已经并将继续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及一系列工作带来直接影响。在当前全国一致以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为重中之重的形势下,体育工作必须服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大局,体育总局系统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调整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应对非典型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高度重视,又不要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为此,特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一领导,建立责任制。4月6日已成立“体育总局非典型肺炎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袁伟民同志任组长,李富荣、杨树安同志为副组长,刘元福、郭敏、张吴、顾耀铭、刘光春、郭建军、温文同志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全面掌握总局系统情况,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及时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各直属单位有关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局长办公室。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的防疫和应对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应对非典型肺炎疫情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工作责任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高效的快速反应机制。总局值班室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情况,保证上下联系渠道畅通。各直属单位要实行夜间及节、假日值班,有情况及时向总局报告,每天18时前要向总局值班室报告全天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近一个时期取消休假,减少出差,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主要领导离京必须事先书面向总局请示。各单位对总局做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要坚决贯彻落实,遇突发事件在及时请示报告的同时,要按照总局总的原则和要求果断处理,不得推委、拖延,做到早做工作、早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理。

  三、尽可能减少会议及体育竞赛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通知精神,尽快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原定在5月底之前体育总局系统主办的国际及跨省市的比赛、会议及其它大型群体活动原则上推迟举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妥善地处理好由于延期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如期举行的,要征得承办单位和当地政府的同意,并报总局批准。要制订卫生保障工作预案,做好卫生保障和防疫工作,确保参赛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严格控制人员出访。对近期出国团组和人员要进行梳理,出访活动要严格控制,从严掌握,可去可不去的,暂时不去;可少去的尽量少去。暂时停止一般性考察,暂不参加无实质内容对我用处不大的国际会议、研讨会、交流会。国际比赛除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和2004年奥运会资格赛外,其它一般性比赛少参加。如确需出访,要制定周密的方案,加强行前准备,做好应对各种困难情况的准备,与接待方确认邀请、日程和安全后再起程。

  五、继续抓好训练工作。各项目国家队训练工作应正常进行,对运动队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中心领导要深入训练第一线,监督检查训练计划的落实,切实做好训练保障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把非典型肺炎疫情对训练的影响减到最小程度。

  六、进一步加强内部预防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切实重视本单位的防疫工作,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为干部职工适当购置必要的预防药品及物品。近期要对预防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部署和检查,特别是运动队和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把工作做细,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防止借此机会滥发钱物。要特别重视运动队防疫工作,确保运动员的卫生安全。对流动人员要加强检查和预防消毒工作。发现疑似病人要及时报告、送诊。

  七、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各单位领导和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解疑释惑,提高干部职工对防治工作的认识,消除恐惧心理,同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非典型肺炎疫情对今年体育工作造成极大影响,原来的训练、竞赛、出访等各项工作计划被打乱。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变化情况,尽快重新研究、调整工作计划,制定应对方案和补救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打好预防“非典”这一硬仗,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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