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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确认部分直供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8 生效日期: 2002-04-28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皖价商[2002]103号

  省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945号)精神,经审定,现就2002年春季列入安徽省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直供教材零售价格(见附表)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供教材列入属地《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用书价格,执行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未列入属地《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用书价格,应严格按安徽省制定的零售价格执行。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三、以上价格自2002年春季执行。

附件:直供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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