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费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4 生效日期: 2001-04-04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1]124号

  市科委:
  你委《关于调整技术合同登记费的函》收悉。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研究,同意下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即,技术合同成交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收费标准为100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收费标准为成交额的0.1%,最高收费额不超过1万元。
  此复。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