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4]237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4)245号)收悉。
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重庆段起于沙坪坝区高滩岩,止于潼南县丁沟村(渝川界),全长111公里。该路是我市规划的“二环八射”公路主骨架的一段,该项目的建设对增强我市的辐射能力,促进省际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费公路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1)70号)有关规定,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站点、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等事项,在该公路建设过程中或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