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1]223号
天津众成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海湾花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西区大沽路1069号承建的金海湾花园一期工程115000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360元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