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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涪陵区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14 生效日期: 2004-10-14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函[2004]246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领导,确保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宏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罗清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谨  区财政局局长
  傅晓玲  区审计局局长
  杨 平  区监察局局长
  赵邦平  区地税局局长
  李开明  区物价局局长
  陈 静  区物价局副局长
  黄 华  重庆市交通征费稽查局涪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物价局内),由李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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