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涪府函[2004]246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领导,确保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宏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罗清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旭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谨 区财政局局长
傅晓玲 区审计局局长
杨 平 区监察局局长
赵邦平 区地税局局长
李开明 区物价局局长
陈 静 区物价局副局长
黄 华 重庆市交通征费稽查局涪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物价局内),由李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