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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2001年度全国粮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0 生效日期: 2002-06-10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调[20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2001粮食年度,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广大粮食统计人员认真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粮油统计制度》,克服困难,努力做好粮油统计工作,保证了粮油统计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及时,为国家制定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为鼓励先进,我局按照《粮食统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国粮办调[2000]38号)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决定对评出的2001年度全国粮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鉴于宁夏云南湖南等省(区)的统计工作也很出色,进步较快,在此一并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优异的成绩。
  当前,粮食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各地粮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做好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粮食统计工作的质量。同时,要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有效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粮食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粮食统计的监督、服务功能。
二○○二年六月十日

  2001年度全国粮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2名):安徽省粮食局
  吉林省粮食局
  二等奖(4名):浙江省粮食局
  江苏省粮食局
  山东省粮食局
  湖北省粮食局
  三等奖(6名):河南省粮食局
  河北省粮食局
  上海市粮食局
  黑龙江省粮食局
  四川省粮食局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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