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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地质调查工作的时间要求,2003年地质调查项目设计审查工作应尽快完成。鉴于目前“非典”防治工作的形势,对尚未完成设计审查工作的,请按以下要求抓紧时间组织完成设计审查工作。
1、一般项目可以委托工作单位组织设计评审工作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与地调局相关业务部室协商后,委托工作单位进行设计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按地调局有关规定执行。
2、不宜委托工作单位组织设计评审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一律以函审形式进行设计评审工作。每个项目设计聘请的函审专家中,技术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经济专家不少于2人。函审专家应按照地调局有关设计评审的具体要求认真审阅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设计质量进行评分,提交评审文字意见。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汇总整理专家函审意见,形成设计评审意见书和审查意见书,下达项目工作单位。
4、项目设计审查工作要求在五月底前完成。各实施单位要及时将设计审查完成情况及中地调函[2002]97号要求的材料报送中国地质调查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