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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21 生效日期: 2005-07-2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等8家汽车供应商授权的806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公布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认真做好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工作。为规范品牌汽车销售管理,登记机关应将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供应商授权的某某品牌汽车销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汽车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和完善汽车销售服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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